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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源汇区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 打造诚信营商环境
2023-03-16 11:22:14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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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近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漯河某房地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深圳市某云软装公司工程款79477.6元及利息。

据了解,漯河某房地产公司与深圳市某云软装公司签订室内软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就项目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深圳市某云软装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开始进行现场施工,9月4日,工程经验收合格,经结算工程款共计397388元。漯河某房地产公司支付了317910.4元工程款,下余79477.6元未支付。经原告催要无果后,遂诉至法院。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中一方当事人诚信的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另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做出上述判决,支持原告请求,并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社会信用体系是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和手段,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打造优良营商环境。人民法院通过支持诚信企业的诉讼请求的举措,赋予诚信守法的企业诸多政策红利,培育广大公民和企业的诚信意识,让“失信受罚”和“守信获益”真正成为社会共识,让信用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营造诚信营商环境。(陈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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