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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双十百企”奖励政策“升级版”
2022-12-15 14:05:08 来源: 三门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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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近日,我市在2020年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三门峡市支持“双十”企业及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政策(2022版)》(以下简称《奖励政策(2022版)》),加大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10强企业和10家高成长性企业及100家重点培育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以下简称“双十百企”),推进三门峡工业经济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实现工业转型、城市蝶变。

2020年,我市出台的《三门峡市支持“双十”企业及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政策》,为稳定我市工业经济向好发展,坚定企业发展信心,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涌现出了一批大企业(集团)。《奖励政策(2022版)》明确了“双十百企”评选办法,对“双十百企”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评定并公开发布,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新增一批年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企业、一批“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资料图)

《奖励政策(2022版)》提出了十个方面支持奖励政策。

奖励大企业(集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后,每增加20亿元,给予20万元奖励。

奖励百强企业。对首次进入“河南省企业1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工业企业(以中国、省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发布结果为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

奖励涉及战略性新兴产品的企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且战略性新兴产品产值占该企业总产值50%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0万元。

奖励“专精特新”企业。对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首次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首次认定为河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奖励“隐形冠军”企业。对首次入选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储备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奖励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对首次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0万元。

奖励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对经认定的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按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

奖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经省认定或国家认可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且获得省或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资金支持的,按照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1配套奖励。

奖励河南省制造业头雁企业。对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首次认定为省制造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首次认定为省制造业头雁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支持项目建设。促进企业技改、扩建或跨领域发展,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在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市“三大改造”专项资金支持“双十百企”,全面提升“双十百企”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实现转型升级快速发展。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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