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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森林资源安全“护航”
2022-04-26 06:50:26 来源: 三门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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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纪雨童 通讯员沈国志)近日,我市建立“四个一”机制,扎实推进“林长+公安局长”工作,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林草湿地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为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护航”。

制定一个方案明目标。为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实现协作化办案,高效率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林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我市认真贯彻《河南省林长办公室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三门峡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印发《三门峡市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方案》,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林草生态资源保护机制。

构建一个体系定方向。通过建立市级“林长+公安局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依法治林重要工作,解决依法治林等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市林长召集并主持,市林长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模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全市公安机关在对应林长统一领导下,全面建立市、县(市、区)“林长+公安局长”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林长+警长”体系。

建立一个机制明任务。通过制定“林长+公安局长”联防联控办法,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日常巡护、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值班值守等制度,组织开展涉林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结合“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平安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等活动,构建由乡级和村级林长、林区护林员、网格员、包村民(辅)警、群众联防员组成的林区治安联防联控网络。公安机关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根据需要设立警务室或警务工作站,提升治安防范能力。

形成一个合力促效果。通过建立公安机关与林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适时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或者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的督查工作,由林长办公室协调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线索调查取证中,可商请林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重特大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和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可以联合成立专案组,协同督办案件。对严重破坏林草生态资源、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可以提请上一级林长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联合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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